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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5-17

復興區衛生所門診醫療收費基準
112/05/01修正

復興區衛生所門診醫療收費基準
項目費用內容備註
一般體檢費一百元含體格檢查表一份每增一份加收二十元
高齢駕駛認知評估三百元一份75歲以上換照
普通診斷書費一百元一份每增一份加收二十元
傷害診斷書費三百元一份每增一份加收二十元
行政相臉費一千元含中文死亡證明書一、中文死亡證明書每增一份加收二十元
二、往生者為列冊低收入戶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免收本項目費用。
預防接種證明書費(中文)五十元一份每增一份加收二十元
預防接種證明書費(英文)一百元一份每增一份加收二十元
預防接種紀錄表補發費一百元一份每次僅限補發一份。
病歷複製費二百元基本費影印費5元/張
保險公司病歴查詢費一千元
108.12.04醫審會審議通過。

附註:

  1. 本基準所列項目以外之醫療收費,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與桃園市西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表規定辦理。
  2. 辦理病歷複製及病歷摘要請於本所門診時間持身份證正本向掛號室提出辦理,委託辦理者,須持委託書及雙方證件正本辦理。
  3. 保險公司請正式來文始受理。
  4. 依作業時間於3-7天內通知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