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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

  • 發布單位:桃園市復興區衛生所
  • 資料提供單位:衛生局

癌症篩檢簡介
癌症自71年起即為10大死因之首,根據102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處公佈之縣市主要癌症死因,其中大腸癌及口腔癌分別佔本(桃園)市男性癌症死亡原因第3、4名,而大腸癌、乳癌及子宮頸癌則為本市女性癌症死亡原因第2、3、6名,造成家庭的極大衝擊及生命、財產的損失。
癌症的預防除健康的生活型態外,仍必需做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以降低疾病對個人及家庭衝擊的嚴重性。目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針對大腸癌、口腔癌、乳癌及子宮頸癌積極推動預防保健篩檢工作。
癌症篩檢介紹:每年有超過10,000人死於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篩檢可以早期發現癌症或其癌前病變,經治療後可以降低死亡率外,還可以阻斷癌前病變進展為癌症。目前政府補助四大癌症篩檢之政策與範圍如下:
1.乳房X光攝影檢查
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之婦女,每2年1次。
2.子宮頸抹片檢查
30歲以上婦女,建議每3年接受1次。
3.糞便潛血檢查
50至未滿75歲民眾,每2年1次。
4.口腔黏膜檢查
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
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1次。